来源: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
根据《河北省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》和《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》(GB/T26358-2022)及《旅游度假区等级评价细则》,经有关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,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,拟确定3家度假区为省级旅游度假区,现予公示。名单如下:
张家口市沽源县库伦淖尔旅游度假区
廊坊市梦廊坊国际戏剧公园旅游度假区
邢台市信都区邢台大峡谷-前南峪旅游度假区
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。公示期内,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。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,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。以单位名义反映的,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;以个人名义反映的,应署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,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。
受理单位: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
通讯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育才街175号
联系电话:0311-85815631
电子邮箱:hbwlzyc@hebeitour.gov.cn
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
2024年9月10日